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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
名词解释:“监察总理”
解释:
一国的
总检察长,由全民选举产生,有任职期限,负责监察所有政府支薪人员,在获得最高法院认可的情况下有权暂停其它3位总理的职权。其理念来源于孙中山“
五权分立
”主张中的监察权和香港廉政公署,其权力比台湾现在的
监察院
要大,而且产生方法也不一样,但权力仅仅限于监察政府支薪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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