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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2日星期六
自由宪法设想之货币政策
国会应将缴纳保证金最多的货币指定为政府货币,用于涉及政府的开支和收入。该货币必须承诺尽可能保持通货稳定,一旦通货值变动超过15%时政府有权利没收保证金,并将另外一种缴纳保证金最多的货币指定为政府货币。
国会不得立法禁止或干扰除政府货币外的其它货币在本国的流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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