搜索此博客

2010年10月11日星期一

国防税的征收主体和方法

我个人以为国防税应该再分成三种不同的税收项目:


第一是人身安全国防税。从人人平等和简化税收的角度来讲,应该对每个在共和国生活的成年人征收相等的税款,对于未满一年者,按累计天数除以365天的比例征收。


第二是地产安全国防税。由共和国境内所有地产按估计地价的一定比例缴纳。这部分的税收类似于香港的差饷,征收方式也类似。


第三是消费品安全国防税。针对共和国内所有消费品在购买时按一定价格比例征收,不同的商品的税率只和使用寿命有关,使用寿命越久,税率越高。这项税收类似于其它国家的消费税


本作品采用知识共享 署名-相同方式共享 3.0 香港许可协议进行许可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